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》,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。
根据通知,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方面,推进基础设施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,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区别相关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,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、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,采取多种形式,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。
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健康发展,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。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、运营维护和服务。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,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。
加大政府投入力度。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“十四五”时期重大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。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地方政府债券、企业债券等方式,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的原则,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资金投入,加强资金绩效管理,完善“按效付费”等资金安排机制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,进一步放开水、电、气、热经营服务市场准入限制。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要素获取、准入许可、经营运行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,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。
清晰界定政府、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,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,满足多元化发展需要。